供应商管理办法

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管理办法

为加强供应商管理,建立长期互惠双赢的合作关系,推动供应商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供应商的日常管理

第一条 供应商档案管理

经营事业部物资计划科负责供应商的管理,定期对供应商档案进行检查,关键资质过期的要及时通知业务人员和供应商;负责组织对需要考察的供应商进行考察,并填写《供应商考察记录表》;负责收集新入供应商资料并完善《供应商目录》。

第二条  建立供应商考评制度

(一)供应商考评主要内容:质量、价格、到货率、技术、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二)供应商考评主要方式:日常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

1.日常动态考评

建立供应商考评台账,对供应商的质量、报价情况、到货率、技术、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表现,由计划科结合招标科、合同科、质检部门及使用单位反馈情况按照《供应商日常动态考评细则》进行动态考评,并填写《供应商日常动态考评表》,动态考评结果作为供应商考评的重要依据,可根据动态考评结果以及报价参与情况进行供应商报价范围的调整。

对供应商保供能力、质量状况等有质疑的,经营事业部根据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实施现场考察。

2.年度考评

每年一季度经营事业部组织铝冶事业部、保障事业部、资财事业部、纪检部门对当年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的日常考评以及年度内供应商的质量、报价情况、到货率、技术、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填写《供应商年度考评表》并形成年度考评意见,经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组审批后执行。

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对供应商进行评级,评级分为优秀供应商、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3类。年度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供应商、得分在70分(含)—90分(含)的为合格供应商、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供应商。

第三条 供应商激励约束机制

将供应商考评结果应用在日常商务活动中,对优秀的供应商,给予发放牌匾、提高采购份额、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等激励;对违规的供应商,给予延期支付货款、索赔货款、降低采购份额、冻结采购直至取消供应商资格处理。

第四条 建立供应商质疑和投诉机制

经营事业部建立供应商质疑和解释通道。供应商在商务活动中发现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书面或通过公司网站向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相关单位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解释,并将结果存档备查。

第二章 供应商的冻结、取消、退出管理

第五条  供应商的冻结管理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冻结供应商资格:

(一)证件过期、失效或被吊销未能及时提供有效证件的。

(二)供应商受邀后连续3次无正当理由不报价的。

(三)出现质量问题,接到通知20天内未及时处理的。

(四)动态评价得分低于80分(含)的,视情节轻重,冻结供应商资格1-3个月,冻结期间不能参与报价。

(五)年度评价得分70分(含)至80分的,视情节轻重,冻结供应商资格1-3个月,冻结期间不能参与报价。

(六)其他违反公司规定的。

第六条  供应商的取消管理

(一)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供应商资格:

    1.提供虚假资质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的。

    2.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

    3.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意竞争或与其他供应商进行串通的。

4.开标后与招标人进行无理纠缠的。

5.与公司内部人员违规串通的。

    6.关键的竞争性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无正当理由不进行售后服务或不及时解决问题的。

7.恶意低价进入,然后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以劣充优的。

8.恶意低价竞标,中标后拒不履约的。

9.无正当理由,中标后不履行采购合同、投标承诺和协议条款的。

10.在产品使用过程上中出现重大安全质量问题,导致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非死亡事故的。

11.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正常商务活动的。

12.动态评价年累计被冻结供应商资格超过4个月的。

13.年度评价得分低于70分,被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的。

14.经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组研究决定认为应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二)供应商的退出

1.日常退出

所有符合取消供应商资格任何一项的,由相关业务部门出具证明手续,经营事业部核实后填写《供应商退出建议表》,经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组组长批准后退出。

2.年审退出

年度考评后形成的《供应商退出名单》,经公司供应商管理领导组组长批准后退出。

3.技术术性退出

对技术落后、效率低下、使用成本高或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的重要物资,由铝冶事业部和经营事业部共同进行审查,提出供应商技术性退出建议,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退出。

第七条 被取消供应商资格的供应商,其档案应单独存放,并有醒目标识。供应商退出后,三年内不得列为供应商。

第三章  违规与查处

第十六条 以下行为属供应商管理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一)不符合供应商准入条件而纳入供应商目录的。

(二)审核或监督部门对供应商准入未进行有效监督和审核的。

(三)供应商考评过程中不实事求是或是对供应商存在劣迹而隐瞒不报的。

(四)不符合供应商信息变更条件而擅自给予变更的。

(五)违规供应商需退出而未及时退出的。

(六)以权谋私、循私舞弊、吃拿卡要或索贿、受贿的。

(七)其它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供应商日常动态考评细则

        2.供应商年度考评表

 

                                                                                                                              2020年12月26日


附件1

供应商日常动态考评细则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存在问题

扣分

1

产品报价

1. 评标阶段出现报价错误的每项扣5分;以上情形月度累计3次,停止1个月询价。
2.定标后不按定标内容签订合同的每项扣5分,同时停止1个月询价;重要或紧急物资标段确标后不按定标内容签订合同,每次扣10-25分。

3.定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每次扣25-35分。
4.连续2个月无故不报价的,每次扣20分。

 

 

2

合同签订及履约

1.合同签订后不执行的每项扣10分,同时停止2个月询价;重要或紧急物资签订合同后不执行,每项扣35-45分。
2.收到我方电子版合同后超过2个月未将合同原件邮寄到的,每份合同扣5分。
3.产品延期交货且影响生产的每项扣5-10分。逾期交货现场又急需的物资,接到限期交货通知后,无特殊原因不及时交货给生产造成较大影响的,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

 

 

3

产品质量

1. 交货质量不合格且影响生产的每项扣8-10分。

2. 不合格物资未按要求处理的每项扣10-20分。

 

 

4

其它指标

不遵守厂区规定、不听从公司管理人员指挥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每项扣5-15分;

 

 

合计得分

总分值按100分计算,得分=100-合计扣分

 

附件2

供应商年度考评表

供应商名称:                                                     日期:

考核指标

考核细则

权量

分值

得分

备注

质量

1.有质量问题及时解决,未影响生产。

30

6-25

 

 

2.有质量问题解决不及时,对生产造成影响。

0-5

 

 

交货

1.无正当理由超期交货的,未影响生产。

1、 

30

6-25

 

 

2.无正当理由超期交货的,影响生产。

0-5

 

 

价格

1.价格随市场正常波动,产品定价合理;

20

20

 

 

2.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被认定为恶意报价造成招标无效的。

0

 

 

3.无正当理由不执行报价或中标价的。

0

 

 

4.同一品牌物资原材料、工艺没有大的变化,无正当理由上调价格,损害企业利益的。

0

 

 

售后

1.服务及时高效,产品使用过程中没有出现问题。

10

10

 

 

2.服务较好,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轻微问题,与使用单位配合较好,能按要求及时解决反馈的问题。

8

 

 

3.服务、配合一般,未影响生产,虽解决问题但效率不高。

6

 

 

4.服务跟不上,配合较差,对使用单位生产造成影响。

0

 

 

其他

廉政方面等其他方面。

10

10

 

 

合计